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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一对夫妻闹离婚,法院:不准离婚!

江门开平一对结婚近10年
并育有儿女的夫妻
近年来因日常琐事经常发生争吵
于是妻子起诉离婚......

最后
承办法官依法判决
两人不准离婚
原因何在?

“法官,我们虽然分居了,但孩子还是我的,对方却百般阻挠不让我见孩子,你说该怎么办?”李明(化名)在庭审中说道。


“法官,孩子一直都是我一个人照顾,他从来没有关心过孩子的生活和学习,也没有足够的教育和照料!”张花(化名)马上反驳道。

庭审上

承办法官梁丽冰正主持

该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


图片

经前期调查核实,本案中,张花与李明系夫妻关系,两人结婚近十年,婚后育有儿女,具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。近两年,双方因日常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,张花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。

鉴于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、后续生活等多方面问题,梁法官结合前期调查的事实,再次细致地询问双方家庭情况以及对孩子家庭教育情况。


“父母对孩子日常学习、生活情况了解吗?有没有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?离婚带给孩子的影响,你们是否有考虑过……”梁法官通过询问,引导双方讲述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情况,并从中发现他们存在妨碍对方进行家庭教育的苗头。


“夫妻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在所难免,但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,即便是当下感情出现问题,也要互相理解、互相扶持,努力经营好家庭。而在家庭教育方面,即使父母感情不和,一方也不能妨碍对方实施家庭教育,父母应该共同重视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,依法履行好家庭教育义务,营造和谐融洽的良好家庭氛围。”梁法官耐心地说道。

随后,梁法官根据查清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判决两人不准离婚,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一份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,告知双方要切实落实告知书内容,强化监护意识,注重家庭教育,树立良好家风,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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